湖北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及转学申请流程方法
一、转学须知
1、转学是指在校学生中途转去另一所学校就读。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无需办理转学。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初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2、转学由学生家长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联系转入(接收)学校,经转入学校同意后,到相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3、办理转学时间:每学期放(寒、暑)假的前、后一周、开学前、后一周内进行,其他时间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
4、转学时所需资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居(暂)住证等证明。
5、区、镇(街道)办理转学审批的单位(科室):
高明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88239220,地址: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
荷城街道教育局,电话:88213350,地址:河江开发区丹霞路(西安实验小学旁边);
杨和镇教育局,电话:88803683,地址:杨和镇政府大楼内;
明城镇教育局,电话:88831501,地址:明城镇明六路3号(广场东侧);
更合镇教育局,电话:88841262,地址:更合镇政府大楼内。
二、小学生转学流程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转学手续:
方式一:到转入(接收)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转入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交一份转学证明,并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方式二:到原就读(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原就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到转入(接收)学校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到转入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交一份转学证明,并取回有关学籍资料。
转学手续办妥后,凭《转学证明表》到接收学校办理插班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