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小学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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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遂宁市教育局获悉,该局拟出台《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杜绝有偿无序的招生、招生宣传乱象及教师的无序流动等。
近年来,随着各类民办学校的新建,遂宁办学格局发生较大转变。目前,该市基本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民办教育体系,共有各类民办学校近400所、教师近8000人、在校学生10.5万余人,民办学校学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22.9%。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一方面给遂宁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为群众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空间;而另一方面,无序竞争的现象也随之出现,给教育部门的管理、监督带来挑战。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的规定,严禁实施相关招生考试;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属地报批管理,审批单位要明晰学校的招生方式;教师在遂宁市内学校流动,应由双方学校协商一致,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教师流动原则上在每年暑期进行;中小学生转学需报县、市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完善转学手续的学生等。
遂宁市教育局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面向市内学校招生不得早于每年5月,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内学校招生统一在6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