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太原小升初最新政策出台
太原小升初最新政策出台
■公办初中入学严禁跨区择校
对于小升初,家长最为关心片区划分问题。太原市教育局明确表示:将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入学划片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享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针对个别市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容量不足、难以满足本地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实际,由太原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城区公办初中学位数,各城区教育局要按照调整后的公办初中学位数具体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的划片范围。
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在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习。凡实行“单校划片”入学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生按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
另外,今年将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市、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全市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生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民办初中入学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
各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向审批机关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并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招生工作按照太原市的统一时间、统一办法、统一程序的要求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将在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工作结束后进行,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凡违反规定的民办初中学校,将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
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不含已在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实行家长自主报名或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两种网上报名形式,并实现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民办初中学校按照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为:1.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录取。
2.其他民办学校按照太原市的统一要求,由学校组织进行自主招生。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在自主招生时可以采取电脑派位、学生面谈、综合素质考察等方式进行。严禁自行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就近接收学校入读
今年太原市小升初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两为主”原则。将其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之中,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凡具备《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等“四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另外,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两所外语类学校继续招收小语种学生
两所外语类学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将继续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招生时,会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不再以提前组织小学升入初中外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两所外语类学校根据实际提出招生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太原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小升初入学实行“八公开”制度
今年,太原市教育局承诺,小升初入学在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上实行“八公开”制度,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
另外,严禁各校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格问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民办初中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在学籍注册方面,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初中入学、民办初中招生与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并在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完成后15日内结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时间安排表
6月中旬:出台《关于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
7月上旬:组织完成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招生录取工作。
7月上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7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工作。
8月上旬:民办初中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招生网上报名工作。
8月22日前: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8月23日前: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