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小学入学条件和入学政策年龄报名时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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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台州小学入学条件和入学政策年龄报名时间说明未公布!参考去年详情如下:

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初中新生应当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2.户籍和房产条件:户籍与房产均在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户口本记录的迁移时间为准。房产必须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完全所有,房产登记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房产证为准。学区内有户籍但因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无房产的视作条件符合。户籍、房产在学区内但未满一年内的入学对象由分局统筹到相应的公办中小学。

3.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应当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事项

1.入学对象的监护人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防疫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7月 5 日到相应的学区所在地学校报名注册。其中相关文件规定应当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7月 5 日)如下:

(1)台州市消防支队、台州市武警支队、台州市边防支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携带军官证、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部队证明到市双拥办加盖公章后,在部队机关所在地或家庭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符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规定条件的,到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报名,并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符合浙江省《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对象,海外回归的台州商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精神,到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报名,并按文件规定安排入学。

(3)属于《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政策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开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在《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和《台州市人才居住证》注明的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

(4)上级党委政府规定需要帮助解决的入学对象(如孤儿、援藏干部子女、人才引进子女等),由监护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报名,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安排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开发区初中和甲北小学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知(附件1)》执行;报读文华小学沙北校区的,按照《文华小学沙北校区招生办法(附件2)》执行。              

3.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知

一、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父母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工作、生活,均持有注明居住地在开发区区域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父母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工作、生活,虽没有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但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截止2017年6月30 日,在开发区均已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现实际居住地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一年以上(出具《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截止2017年6月30 日,均已经在开发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出具缴纳证明)。

3. 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出具营业证照或者用工合同、租房协议)。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家长于2017年7月5日前带《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社保缴纳本、营业证照或者用工合同、租房协议以及户口本、儿童防疫接种证(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分局统筹安排到相关教学点或民办学校就读。

台州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和入学报名时间安排

台州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材料,台州小学入学条件政策规定

台州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