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始网上预报名登记
日前,中山市教体局公布了中山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小学一年级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3月1日至5月26日,网上预报名登记的对象是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中山市户籍和常住非户籍的适龄儿童。
确保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
方案要求,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小学要制订2017年度招生方案和简章,明确每所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含积分入学指标数)、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咨询电话、入学通知发放等相关内容,经上级审核同意后,于3月15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及时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各镇区教育信息网和学校校园网上公开发布。
各镇区要积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确保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籍地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安排入学。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督促辖区幼儿园通知毕业班家长及时做好网上预报名登记事宜。
网上报名至5月26日
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小学一年级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3月1日至5月26日,网上预报名登记的对象是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中山市户籍和常住非户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预报名登记。
现场报名确认登记时间为5月底前,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安排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现场报名确认登记。其中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以及市直属小学于5月28日(星期日)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现场报名登记。现场报名确认登记信息时,工作人员会认真核对、修正网上预报名登记的信息,进一步提升新生信息采集的准确率。
跨镇区就读公办学校需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方案的规定,中山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提供跨镇区的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1.缴交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2.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如父母是中山市户籍,子女为非中山市户籍或无户籍的,确需就读中山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确认登记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各镇区会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督促漏种预防疫苗的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初一年级招生方面,市教体局要求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拟订2017年度招生方案和简章,明确每所中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含积分入学指标数)、咨询电话、入学通知发放等内容,经上级审核同意后,于3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及时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各镇区教育信息网和学校校园网上公开发布。
“小升初”电脑派位7月5日进行
另外,备受关注的市直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仪式于7月5日进行。全市小学一年级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为6月下旬,初中一年级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为7月上旬。全市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9日、7月16日。考虑到民办学校招生存在不确定的特殊情况,有需要的民办学校可在8月底前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民办学校招收学生时,按照《关于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应优先安排本镇区生源、本市生源,确保充分解决中山市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招生及超班额、超规模等违规招生。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