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印发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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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高等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日前,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把我区高校建设成为培养西藏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西藏协同创新科技转化孵化的重要基地、西藏创新驱动发展的引擎智库。

《方案》要求,各市(地)、有关部门、高校要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创业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的调整新机制,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同时,深化部区共建、行业共建和高校“团队式”对口支援工作,大力推进校校、校企、校地联合培养人才,深化“121”和“221”本科生联合培养模式,加大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订单式培养工作力度,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深入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到2020年,国家、自治区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别达到500项、2500项和4000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方案》指出,要结合高原特点、西藏特色,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支持建设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示范专业。同时,引导部分专业向应用技术型专业转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到2020年,建成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方案》强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引导学生提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破除“高分低能”积弊。探索学分制改革,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试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方案》指出,要启动自治区级教学实验中心、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高校创新创业实验室建设工程以及高校大学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成5个自治区级教学实验中心,5至6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个高校创新创业实验室;力争建成2-3个大学科技园或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记者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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