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北京退休涨工资最新消息,企业退休涨工资最新方案和政策
北京退休涨工资最新消息,企业退休涨工资最新方案和政策
北京最近对六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资金发放方案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涨价”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失业保险金、国管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等。
这些资金“涨姿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赶快瞧瞧吧,您及周边人的荷包又鼓了多少?!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加305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此次调整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
调整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月。
此次调整将从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随3月份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
这是北京市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普遍调整:按缴费年限不满10年每月涨35元
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
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
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按绝对额:分档向低收入者倾斜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本市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并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将退休人员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
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为避免下一档人员增长后超过上一档人员养老金额度的情况发生,本市还将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差额补足。
按高龄退休者待遇:80岁以上每月再增160元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体现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传统,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今年本市坚持这一做法,对在底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使其能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特殊情况: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会进行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老工人”月普增640元
目前,本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
军转干补足到平均水平
第二种特殊调整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最低养老金相应上调
此次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参加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
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
自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长幅度为9.3%。
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
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增332元
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调整标准是: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
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80元,二级伤残360元,三级伤残340元,四级伤残32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此二项调整自1月1日起执行。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于7月1日进行调整。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信息,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
其中: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此项调整自4月1日起执行。
国管公积金账户最低额度调至5万
3月17日起,国管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划定线将由2万元调高至5万元。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称,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按照规定,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贷款额度与账户额度直接相关。假设审批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若职工个人账户中原有余额1万元,按照之前的规则,只能按2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20万元。
在此次调整后,即使账户余额只有1万元,却可以按照5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50万元。
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至120万元
2月9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