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蔡惠娟介绍,目前《出生医学证明》监制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明年起《出生医学证明》的监制机构也将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他内容不变。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
为孩子办理户口、城乡居民社保医保甚至是出国读书,都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因此家长应及时给孩子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蔡惠娟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6大功能
一、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状况;
二、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三、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证明;
四、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五、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六、为其他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最好在出生一个月内领取《证明》
“一般来说,家长最好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产妇在住院期间可以填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产妇在出院后10天内我院就可办好《出生医学证明》。”蔡惠娟说。产房助产士在产妇分娩后会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至产妇手中。产妇在住院期间填写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孩子父母亲的姓名要按照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的资料如实填写,年龄必须填写实足年龄,婴儿姓名要提前拟好,一旦填写确认不得更改。出院前,产妇将填好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交至产房,产房助产士在核对登记表信息准确无误后录入产妇分娩信息系统,将登记表上交医院《出生医学证?》发放室。产妇在出院后10天内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室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出生医学证明》按产妇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内容打印,一经打印,内容一律不予更改。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要出具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经核对入院时的信息无误后再办理。如夫妇使用虚假证件办理入院或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将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原则上领证人必须是小孩父母,如委托第三者领取时要提供委托书和第三者身份证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只能在新生儿出生的医院领取,不能异地领取。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证件,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主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新生儿上户需要的材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