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更新时间:高考猫

  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邮编:110136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33425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268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4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396.1万元,图书50.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130310

动画

四年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660115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媒体经营与管理)

三年

620403

营销与策划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三年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204

服装表演

三年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560106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670305

影视动画

三年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三年

670304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三年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2

产品造型设计

三年

670110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三年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手机游戏开发)

三年

670138

游戏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201

表演艺术

三年

670207

编导

三年

670307

主持与播音

三年

670313

传媒策划与管理

三年

670318

数字媒体艺术

三年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时尚传媒设计)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时装营销与管理)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本科按规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

  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参加省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艺术类综合分:专业课40%+文化课60%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录取根据省招办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黑龙江省:服装表演、表演艺术;吉林、河北:服装表演、表演艺术、编导、主持与播音)需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2)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辽宁省普通类专科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0%);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fzcollege.org

  辽宁传媒学院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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