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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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200人以内。
三、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40个本科专业 (类)作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见附表)。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 填报专业:每名考生在40个单独招生专业中,填报专业不超过六个。
2. 报名时间:4月15日至5月5日。
3.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打印报名申请表。
4.资格审查:5月6日至5月30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汇同有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学籍、户籍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6月3日前,学校根据学籍、户籍资格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初审合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 全国统一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的具体形式和要求在6月3日前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确定合格考生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和入选专业。6月20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生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的两倍。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合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专业录取分数和考生专业志愿,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不到我校有关专业录取分数,则不予录取。
3. 录取结束后,有关录取信息分别在学校和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组织,学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3.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西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目录一览表
二?一五年四月十二日
一、招生对象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200人以内。
三、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40个本科专业 (类)作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见附表)。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 填报专业:每名考生在40个单独招生专业中,填报专业不超过六个。
2. 报名时间:4月15日至5月5日。
3.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打印报名申请表。
4.资格审查:5月6日至5月30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汇同有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学籍、户籍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6月3日前,学校根据学籍、户籍资格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初审合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 全国统一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的具体形式和要求在6月3日前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确定合格考生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和入选专业。6月20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生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的两倍。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合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专业录取分数和考生专业志愿,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不到我校有关专业录取分数,则不予录取。
3. 录取结束后,有关录取信息分别在学校和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组织,学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3.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西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目录一览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科类 | 学院/学部 |
1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 | 文理兼收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专业) | 文理兼收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哲学 | 文理兼收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4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类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汉语言文学(非免费师范) | 文史类 | 文学院 |
6 | 英语(非免费师范) | 文理兼收 | 外国语学院 |
7 | 教育学(非免费师范) | 文理兼收 | 教育学部 |
8 | 历史学(非免费师范) | 文史类 | 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 |
9 | 民族学 | 文史类 | 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 |
10 | 新闻学 | 文史类 | 新闻传媒学院 |
11 | 法学 | 文理兼收 | 法学院 |
12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史类 | 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
13 | 心理学(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类 | 心理学部 |
14 | 应用心理学 | 理工类 | 心理学部 |
15 | 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免费师范) | 理工类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6 | 物理学(非免费师范) | 理工类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7 | 生物科学(非免费师范) | 理工类 | 生命科学学院 |
18 | 地理科学(非免费师范) | 理工类 | 地理科学学院 |
19 | 统计学 | 理工类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 | 化学类(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 理工类 | 化学化工学院 |
21 | 生物技术 | 理工类 | 生物技术学院 |
22 | 药学 | 理工类 | 药学院中医药学院 |
23 | 材料物理 | 理工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4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水文与水资源专业) | 理工类 | 资源环境学院 |
25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专业) | 理工类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
26 |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农业机械自动化专业) | 理工类 | 工程技术学院 |
2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工程技术学院 |
28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食品科学学院 |
29 | 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 理工类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30 |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类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
31 |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类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
32 | 农学 | 理工类 |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
33 | 农村区域发展 | 理工类 |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
34 | 植物保护 | 理工类 | 植物保护学院 |
35 | 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专业) | 理工类 | 动物科技学院 |
36 | 园艺 | 理工类 | 园艺园林学院 |
37 | 园林 | 理工类 | 园艺园林学院 |
38 |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专业) | 理工类 | 资源环境学院 |
39 | 蚕学 | 理工类 | 生物技术学院 |
40 | 茶学 | 理工类 | 食品科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