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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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单独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确定的农村单独招生实施区域的农村;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学生均可报考。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50人,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主要为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能源与动力工程、应用化学、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等。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核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类)、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招生计划由我校事先预留,不占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将招生计划分拨给各省,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我校寄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4月15日-5月5日。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为5月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业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进行评分。初审结果于6月3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公布。
2.考核
采用视频面试和远程面试的方式考核。视频面试由考生在报名时按要求将作答过程录像并提交给我校。我校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评价,并根据面试视频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远程面试复评。远程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公示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村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农村单独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报名条件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确定的农村单独招生实施区域的农村;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学生均可报考。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50人,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主要为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能源与动力工程、应用化学、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等。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核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类)、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招生计划由我校事先预留,不占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将招生计划分拨给各省,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我校寄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4月15日-5月5日。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为5月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业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进行评分。初审结果于6月3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公布。
2.考核
采用视频面试和远程面试的方式考核。视频面试由考生在报名时按要求将作答过程录像并提交给我校。我校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评价,并根据面试视频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远程面试复评。远程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公示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村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农村单独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