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二)
六、录取规则
1.根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自专业录取进程,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进行适当调剂。
2.艺术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志愿先后予以录取。
3.原则上按已经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比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招生计划。
4.专业要求: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模特与礼仪”和“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语言流利,普通话标准,仪表清秀。
5.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空中乘务”这个专业还要求考生形体比较好,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觉异常,两肘以及两膝盖以下无明显的疤痕,无口吃,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女身高:162~4250px,男身高:172~4550px。“模特与礼仪”专业的模特方向要求:女生身高4200px以上,男生身高4500px以上;“模特与礼仪”专业的礼仪方向要求:女生身高4000px以上,男生身高4250px以上。其他专业不受限制。
6.单科成绩:不作具体限制。
7.外语语种:不作特别要求。
8.分数级差:不设
9.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降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七、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每年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自治区政府奖学金(3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英华奖学金(1000—3000元/人)、长江商学院校友会奖学金(1000—6000元/人)、lily奖学金(6000元/人)。
2.根据国家规定,以后,我院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6000元。
3.我院对特困生,采取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措施。
八、证书
我院对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德育、体育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毕业时取得我院颁发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发给国家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