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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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学院主要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及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
一、招生对象
考生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总数的40%。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一般要求达到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参加政审、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