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修改方法,在有效期内可以修改吗

更新时间:高考猫

一、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修改方法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修改方法,在有效期内可以修改吗

三段改两段重点提示

1.高考普通类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后,各段分数线怎样划定?

答:我省2020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方案规定,普通类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2021年高考普通类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

2.普通类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后,提前录取志愿如何填报?

    答:符合提前录取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新一、二段考生在6月29-30日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投档录取按新一段线、新二段线分段,再根据志愿顺序依次进行。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高校(专业)的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3.普通类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后,考生志愿怎样选择和定位?

答:高考普通类录取由三段变两段后,考生位次还是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生成,与分段没有关系,不会因为段次变化而改变。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考生位次从高到低投档的规则也不会改变。

考生选报专业平行志愿时,仍可将位次作为志愿选择定位的核心依据,并可以将近年相关院校专业的投档位次、录取平均分、今年高考成绩分段表等作为重要参考;“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志愿填报参考策略仍然适用,提醒考生注意理性选报合理定位。

4.考生怎样熟悉志愿选报流程?

答:为方便广大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操作,确保高考志愿填报顺利进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于6月11-17日开放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系统,供考生提前进行模拟练习,并于17日关闭系统并清空所有模拟练习填报的志愿信息数据。

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在6月16-20日主办“高考志愿填报云咨询周”活动,组织在浙招生高校提供视频宣讲、答疑服务,考生和家长可在相应的直播间收看宣讲、参与互动咨询,足不出户与高校“面对面”交流,方便及时地掌握权威招生资讯和志愿填报方法策略。

5.今年分段志愿填报时间如何安排?

答: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含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4-25日。

6.高考普通类录取三段改为两段后,考生填报志愿需注意什么?

答:考生需按规定及时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填报志愿。6月29-30日期间,需填报志愿的科类、批次比较多,考生比较集中,提醒考生尽量提前准备、错峰填报,注意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以最后一次提交志愿为准,要防止上网高峰拥堵或临时停电等突发情况。

新一段线上考生如果无法被所填报的志愿录取,将与新二段线上考生一起再次填报志愿。因此,新一段线上考生应尽量选报足量志愿,保持较大的志愿梯度,至少分三个层次,并有一定数量的“保一保”志愿进行充分保底。其中高分段考生,需注意整体定位不宜过高,否则将导致风险放大;低分段考生,可扩大填报优质高职高专专业志愿范围。此外,还要注意院校专业选考范围要求,比如未选考物理等科目的考生选报专业志愿范围相对较小,要特别注意理性选择,合理定位。另外,我省部分省属优质高校预留了100个本科计划,在一段投档录取后、二段填报志愿时,供符合条件的一段线上未录取考生自主选报。

7.新一段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上本科专业?

答:新一段线不是本科线,新一段线上的考生不一定都能上本科。新一段线按考生实考人数的60%划定,考生数大于本科招生计划数。

同时,各院校专业选考范围不同,每位考生选考和报考情况不同,新一段线上考生录取在本科的机会也不同。高考总分相对较高的考生,若未合理定位和选报也可能录取到高职或专科志愿。考生需注意结合选考情况、位次理性选报志愿,并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

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94. 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步骤和程序怎样?

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原设置的密码,进入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根据系统显示的页面,输入选择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确认无误后提交。

95. 网报志愿时有哪些重要提醒?

答:网报志愿时,涉及志愿填报帮助和提醒的文字提示,会在以下页面出现:登录时,首页面,选择批次填报时,志愿提交时,退出系统时。考生应认真按文字提示要求填报志愿。

96. 网报志愿系统给考生提供哪些便利?

答:系统为考生选报志愿提供这些便利:自动过滤只显示符合本人选考科目的专业;只显示本人本阶段能够填报的类型批次;公安、三位一体等有限报资格要求的在提交时能够检索提示;各平行投档的志愿可以逐个输入,也能批量导入。

97. 怎样生成志愿导入文档?

答: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在“计划查询”模块中,下载符合本人填报的计划文档及文档使用说明,使用文档辅助选择院校专业志愿,选定后点击文档右上角的“自动生成志愿文档”,即可得到本段次志愿导入文档。

98. 计划查询功能中显示和导出下载的院校专业计划数据和平行志愿计划下载的数据是否相同?

答:不一定相同。平行志愿计划下载的数据是分类别符合考生选考科目的当前全部可填报的院校专业,计划查询功能中查询显示的院校专业,是可以增加省份、层次、名称等查询条件的,显示的是符合所有查询设置条件的院校专业,导出下载的也是上述数据。

99. 所有批(段)次考生的志愿都能通过批量导入填报吗?

答:只提供平行投档各段次的导入。提前批、艺术类第一批等实行传统志愿的只能通过输入填报。

100. 系统里下载的平行志愿计划是否都可以用?

答:不是。系统里下载的平行志愿计划是分普通类、艺术类(再分8个类)、体育类三个分开,且是当前志愿填报段次可用的,一、二段发布的平行志愿计划中院校专业肯定不一样。使用平行志愿计划文档生成志愿填报导入数据,必须选择正确的录取类别段次计划数据。

101. 不同类别、段次的平行志愿计划文档如何区分?

答:系统里下载的平行志愿计划文档的名称能明显区分。显示的名称中已包含录取类别、段次、选考科目组以及艺术省统考类别、单独考试招生类别等信息,例如:艺术类平行计划1_艺术第二批编导统考志愿_政治历史地理. XLS。请考生们仔细查看、注意区分。

102. 采用导入文档的方式填报志愿后还能修改么?

答:可以的。以导入文档的方式填报志愿和逐个输入志愿的方式一样,均可进行删除、新增、改变志愿号等操作。

103. 提交志愿后是否要重新登录才能修改?

答:不是。提交志愿后,只要还在本次操作的60分钟内,不需要重新登录。

104. 按了“提交志愿”键还能修改吗?多次修改后以哪次提交的为准?

答: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提交确定。系统始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

105. 错过第一段网报志愿规定时间可否补填志愿?

答: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后,不能再进入填报志愿系统修改和确定志愿,也不接受补报志愿。如果你错过了一段志愿填报,可以参加第二段线上志愿填报和录取。

106. 网报志愿是否越晚越好?

答:为保证正常填报志愿,避免志愿填报临近截止时间时出现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无法登录等意外情况造成填报志愿无法正常进行,乃至影响正常录取,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上网填报和确定志愿。填报后如果想法有变化,只要是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仍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107. 为什么有的考生分数上了所填专业分数线却没有被投档?

答:根据高考录取方案,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尽管分数达到所填专业分数线,但如果位次或志愿序号未达到,仍不能被投挡该专业。

108. 志愿网报过程中遇到下拉菜单无法显示,无法提交等问题怎么办?

答:这类情况主要是本地网络拥堵网速太慢、计算机的浏览器兼容性不好等原因造成。遇到这类情况应尝试更换计算机、或查看志愿填报系统里的提示改装其他的浏览器,以及咨询中学报名点的老师。

109. 网报志愿能否用手机或平板电脑?

答:建议不用。一是视屏小,不能很好地显示填报页面,影响填报,二是手机或平板电脑基本上都是通过触屏形式操作,容易发生误操作,再则其操作系统与普通电脑的操作系统存在一定差别,填报系统的有些功能在手机上可能会出现无法运行的状况。

110. 网报志愿设置密码有什么讲究吗?

答:为确保安全,密码设置要相对复杂,长度不少于8位,且以数字和英文字母(注意区分大小写)混合组成。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考生因密码保管不当被人窃取并被篡改志愿,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11. 正式网报志愿期间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正式填报志愿期间,考生若忘记密码无法登录,须到所在报名点学校或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填写申请表,批准后进行密码重置,密码重置后应登录系统修改密码。

112. 考生怎么查看录取结果?

答: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113. 查询录取结果时显示“预录取”是什么意思?还会变吗?

答:对考生来讲,预录取就是录取,不会改变了,不需要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对院校来讲,预录取意味着该院校截至当前一轮投档,还没有招满,还要通过后续填报志愿来完成全部计划。

114. 填报志愿时需要进一步了解详尽内容,该到哪里去查询?

答:考生填报志愿时,需了解更详尽内容的,所有政策规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可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各类政策规定。 

二、高考志愿有效期内可以修改吗

志愿提交成功后是否能够修改要根据各地区的相关政策和报考期限来决定。

网上报完高考志愿提交成功后,是否还能修改,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这个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

1、普遍规定:网上报完高考志愿提交成功后,如果在是最后期限之前,是可以修改的。

2、地区政策问题:高考志愿需要确认的省(市、区),比如浙江,在确认后,是不能修改的,但是如果确实有误的,是可以更正的。

3、期限问题:只要在志愿填报截止日期之前,都可以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修改你的志愿。如果过了志愿截止日期就不能修改了,因为这时你的志愿已经进入了投档程序。

三、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步骤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招生录取分段由3段改为2段。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1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1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1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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