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猫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人才培养工作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原则和要求
第二条 转专业包括跨院系转专业和院系内转专业。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仅限一次,转专业申请一经学院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它专业。
第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学习;人才培养方案差距较大的或特殊专业的学生,应予以降级处理。
第六条 获得转入专业相关技能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有创新创业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经学院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患有疾病或者因其他身体原因(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根据个人需求申请者,且不受入学时间限制;
(四)学院或院系根据需要调整专业,休学和保留学籍无法在原专业学习者。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五年一贯制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二)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三)文科类专业申请转入只招收理工类考生专业的;
(四)三年制专业入学超过一年的;
(五)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六)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七)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八)已符合退学条件的。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九条 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一)学生入学第二学期受理转专业申请。
(二)第二学期的第 16 周前拟转专业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并填写《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转出院系审核申请资格,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签署意见同意后,学生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三) 第二学期的第 18 周前学生将审批表交拟转入院系。拟转入院系按照转专业管理办法,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方式由院系确定,可以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考核办法、考核时间及地点由院系确定后统一告知学生。根据考核结果,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签署意见同意后,将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学工作部。
(四) 第二学期期末由主管教学院长组织召开转专业工作会议,审批转专业名单。审批通过学生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下发转专业文件。由教学工作部办理学籍异动通知单,学生持通知单到转入院系报到。
第五章 转专业的管理
第十条 对于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转出院系与转入院系必须认真审核后报教学工作部,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发文。
第十一条 各院系转专业工作应当严格按上述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课程考试。考试不及格课程属转入专业必修课的,必须补考。无故旷考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三条 学院发文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后,转入学生原则上应插班就读。学工部、财务部和后勤保障部对学生的学生证件、宿舍等进行更换和调整。
第十四条 转入院系负责安排专人指导转专业学生制订学习计划,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新学期课程调整及补修有关课程,跟踪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完成学业。院系及时做好学生的学籍档案、党团关系等变更工作。同时做好申请转专业未获批准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不得超过所转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则成绩有效;凡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选修课记载成绩和学分。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均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缴纳学费标准,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年级和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由教学工作部负责受理。
第二十条 对在转专业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个人,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国家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将已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教学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二、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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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计 | 重点学科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重点学科 | 土建施工类 | 专科 |
3 | 工程造价 | 重点学科 | 建设工程管理类 | 专科 |
4 | 电子商务 | 重点学科 | 电子商务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