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成都体育学院始建于1942年,前身系四川省立体育专科学校,1950年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成都体育专科学校。1953年全建制转为西南体育学院,1956年更为现名。学校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划转地方,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四川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总面积48万平方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中区,毗邻闻名中外的历史名胜武侯祠。学校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布局合理,体育训练场馆、教学科研与实验仪器设备、图书文献保障和相关校舍等公共服务体系能较好满足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学校秉承“行健不息积健为雄”的校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学科铸品牌,以师资拓优势,淬炼形成了“以体为主,体医渗透、体文结合”的鲜明办学特色。经过70余年的积淀发展,学校现已成为在西南地区享有盛誉,在全国广有影响的体育院校。当前,学校正朝着建设“体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行。
何种情况可以转学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转学: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要求转入专科学习的;
(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
哪些条件不得转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得转专业、转学:
(一)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包括省级重点院校);
(二)由专科转入本科或“专升本”;
(三)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四)对口招生转入统招,或虽同属对口招生但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者;
(五)实行学年制的,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六)学科跨度较大者;
(七)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者;
(八)停学保留学籍、休学期间或退学试读的。
转学有哪些程序
(一)由本人向所在系(部、院)提出申请。
(二)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经所在系(部、院)及拟转入系(部、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本省高等学校学生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转学的,须经转出学校同意,连同转入学校接收函件,报省教育厅审查同意,并由省教育厅与拟转入学校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由该主管部门审批。
(五)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学生拟转入本省高等学校学习的,须经转出学校及转入学校同意,转出学校报其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六)转学批文应抄送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的,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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