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四川高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分数线征集志愿的划定
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填报志愿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批(含职教师资、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专科批(含对口高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共三个批次进行,考生在网上一次性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以下简称“艺体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单独举行专业考试且计划未分到四川的省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内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本、专科一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设置一个专业志愿;二志愿为四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艺体类(不含音乐大类中的音乐理论、作曲类和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第三志愿设置五个顺序院校志愿,以上院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音乐大类中的音乐理论、作曲类和音乐表演类专业、艺术类计划到省的校考专业本科批、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第三志愿设置五个顺序院校志愿,以上院校志愿内只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上述所有类别的第三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供学校审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所报专业类别(或专业)省控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根据考生自然顺序志愿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完所有未满额的学校后,一次性投档供学校审录。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后、6月26日17∶00前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次以外的普通高校及专业志愿。
(二)分数线的划定
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生源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类按本科、专科层次划定。专业合格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个别特殊专业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划线比例。
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生源、高校在川招生计划按专业类别(不分文理科)和考生一志愿填报情况分别划定各类专业本科、专科层次文化控制分数线。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本着既重视专业成绩、又重视文化成绩的原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合理确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线比例。
(三)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第1至4款以及第5款3至7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考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幅度给予照顾。
2.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其它院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各环节工作,按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