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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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证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5天内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辽宁省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新生自愿办理。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将户口关系迁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三、新生入学时需带第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另每人带1寸、2寸免冠正位照片各5张,以备填写入学登记表、体检表等用。
  四、新生档案须移交学院管理。新生档案请寄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综合档案室或招生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编:110035,

联系电话:024-86982622或024-86982243。
  五、共产党员应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由新生在报到前通过所在学校经由当地县、市委组织部转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以外其他省市县新生党员开具介绍信的抬头请写:“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市内新生党员开具介绍信抬头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组织关系限定报到后1月内转接完毕。共青团员应带团员证(即团关系)。
  六、学院为新生统一免费配发“九九”式警服。包括春秋常服、冬常服、夏作训服各1套,多功能上衣1件,长袖制式衬衣、长袖内穿衬衣、夏执勤服、T恤衫各2件,单裤(女裙)2条(女生为单裤、裙子各1条),大檐帽、警便帽、棉帽各1顶,外腰带、内腰带、领带各1条,领带夹1个,金属胸徽、金属警号、帽徽各2枚,丝织胸徽、丝织警号各4枚,领花3副,硬肩章、软肩章各2副,套式肩章1副,单皮鞋、作训胶鞋各1双。
  学院为新生统一免费配发备品。包括床上用品(棉被、夏凉被、棉褥各1床,床垫子1张,被罩1条,床单2条,枕头1个、枕套1条,枕巾、毛巾各2条,蚊帐1顶),脸盆、水杯、水壶、书包、马扎、拉杆箱各1个。
  七、新生入学后需交纳相关费用,共计6500元。具体费用如下:
  1.每人每学年学费4800元,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
  2. 新生体检费:60元。
  3. 预收教材费400元。
  4. 预存餐费240元,存于本人的校园卡内,用于食堂就餐、购物等消费。
  以上所需费用请使用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进行缴费,具体使用方法请详阅《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银行借记卡使用及交费说明》。以上应交纳款项请于8月20日前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
  八、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在学生宿舍为每个学生都配备了衣柜和统一定制的箱包,请新生无需自带大木箱、大皮箱及大尺寸的旅行袋。
  九、学校实行校园卡及手机银校一卡通,用于校内的身份认证、门禁、食堂、图书馆借阅书籍、打热水、洗浴等各种生活消费及日常管理。
  手机银校一卡通介绍请阅读《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手机银校一卡通使用须知》。
  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在校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定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也可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项目。
  十一、按照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9日(周五早8点开始)、30日(请不要过于提前或延期)。报到地点:学校综合训练馆。学校在沈阳北站设有接待站,接站时间为8月29日、30日早7 ∶ 30-20 ∶ 00。从沈阳站下车的新生,请在沈阳站西广场出口乘233路公交车到刑警学院站或塔湾小学站下车(塔湾小学站离学院北校门近)。其它时间抵沈的,请自己选择交通工具到校。自行开车到校的请从学院北校门进入。
  十三、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编:110035。市内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09路公交汽车到塔湾站下车或乘228路公交汽车到塔湾邮局站下车,步行200米到塔南公园站换乘233路公交车至塔湾小学站下车或步行1500米到达学校;沈阳站西广场乘233路公交车可直接到刑警学院站或塔湾小学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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