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年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湖南师范大学: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由我院组织管理,考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7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80分)。
2.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考生只能在上述三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90分):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二、考试办法
1.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版)(见湘教考普字[2013]13号)。
2.体育专业考试定于4月12日至25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纳有关费用和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由考生写出书面申请,报所在报名点签署意见、市县两级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于3月底以前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过期不再受理。
各市州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地区 | 报到 | 考试 |
第一批 | 株洲、岳阳、娄底 | 4月11日 | 4月12日至13日 |
第二批 | 常德、张家界、郴州 | 4月14日 | 4月15日至16日 |
第三批 | 湘潭、益阳、永州 | 4月17日 | 4月18日至19日 |
第四批 | 长沙、怀化 | 4月20日 | 4月21日至22日 |
第五批 | 衡阳、邵阳、自治州 | 4月23日 | 4月24日至25日 |
3.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考机构统一组织,确定专人(必须是市县两级招考机构的工作人员)带队,按时到考点报到。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试工作程序。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密防范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严防考生替考行为,要充分利用身份核验仪、指纹录入设备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如实做好记录,并向违规考生开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见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当天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