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猫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同时确保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2021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第一条 转专业是指允许学生从原所学专业转到志愿并适合本人学习的其他专业。转专业工作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转专业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和实施结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二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原录取专业就读并完成学业。学校统筹考虑教学管理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对拟从国控专业转入非国控专业原则上不设人数控制;而对拟从非国控专业转入国控专业,尤其是对拟转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人数从紧控制。
第三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二级学院、纪检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学院参与,纪检负责监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1.教务处职责:组织各学院开展转专业工作,确定转专业工作日程,审核并发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负责解释并接受学生咨询;审批并公示各学院拟转出和转入学生名单等。
2.各学院职责:确定各专业转入转出控制人数;按照专业(一专业一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用笔试、面试或者笔试加面试等方式进行;接受并汇总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名单信息。
3.纪检监察部门职责:负责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并同意??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公示”的流程进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需作退学处理;
3.上级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
4.为转专业提供虚假材料,徇私舞弊。
第六条 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初步考核,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由国控专业转入非国控专业的,原则上不考核。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转入新专业后,课程考核按以下规定认定:
1.在原专业已修读通过,并列入新专业培养方案的同名或相近课程可免修,按新专业该课程的学分和原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档案;
2.在原专业已修读通过,但新专业不开设的课程,符合新专业培养方案关于选修课规定的,学生可申请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其成绩档案;
3.在原专业未修读,但新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学生需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并及时将《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及补修计划表》报教务处认定,以便统一安排考试。
第八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的学费等相关费用按照转入后的专业收取。
第九条 各接收学院应及时做好所有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接收、建档和相关管理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重点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