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猫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武汉华夏理工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需求,促进人才个性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本办法所称转专业包含学院内和跨学院转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分流三种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高中起点本科生。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或专业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学生应该慎重对待转专业的选择。转专业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
(一)高考为文科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理科类专业(以招生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按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所列出的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在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后,不得再转专业(含大类内);
(四)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情况(教师、实验实习资源)确定;
(五)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可申请转专业一次,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办理;二年级的学生只能在专业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其他确需转专业者,可转入下一年级修读新专业;
(六)三、四年级的学生一律不予转专业。
第三章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原专业所修通识必修课成绩均合格者(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未开设的课程除外),可申请转专业:
(一)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者,通过转专业更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
(二)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有转专业需要的学生,在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转专业(中途因个人原因退役者除外),转入专业以能顺利完成学业为原则;
(三)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发展和未来就业考虑,转专业将更有利于其就业创业的;
(四)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且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六)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委托、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
(三)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四)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者;
(五)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学生;
第四章 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七条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放假前两周下发转专业通知,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一)申请。学生本人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放假前两周按要求提交申请,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二)学院审核。经所在学院领导按申请条件审核签署意见交教务处汇总;
(三)学校审核。教务处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复核,并于开学后组织跨学科或专业大类转专业相关课程测试;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经主管校长同意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四)办理手续。教务处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按转专业办理手续单上的流程依次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生转专业后,学费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若转入专业学费高于原专业者,须补交第二学期学费差额部分,若低于者,只退还第二学期学费差额。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七条 学籍
(一)经批准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培养方案培养,其应修课程和学分数、毕业审核标准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要求执行;
(二)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经转入专业学院认定可冲抵对应课程学分,该课程成绩按其原考核成绩记载;
(三)原则上,对比转入专业已开必修课程的总学分,若学分取得达到2/3以上者,学籍编入同一年级,否则编入下一年级。
第八条 其他
(一)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
(二)新专业培养方案中未修读的必修课程,转专业学生须补修,也可以采取自学等方式学习并通过课程考试(补考)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再退换,转入新专业的当学期教材学生需自行解决。二年级及以后教材随新班级统一发放。
(四)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关于转专业的管理规定》(武华校教〔2017〕71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制药工程、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
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
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工程师计划”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
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电子商务
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项目: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