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猫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南民族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中南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专长,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完成学业和更好就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及《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民大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专长的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第二条 学校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一次转专业工作。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可申请转一次专业。
第四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转专业的;
(二)由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三)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四)由享受加分等政策照顾批次、专业转入不享受相同政策优惠条件批次、专业的;
(五)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第五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有转专业需要的学生,在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第六条 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在转专业工作期间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各专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拟转入指标数,原则上申请转出的人数不设限制。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监督及学生相关异动处理,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方案并实施。
第九条 转专业工作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应包含方案与指标公示、学生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方式、录取名单公示、投诉处理等环节。
第十条 学生转专业前已取得的课程学分,按照学校成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经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自转入学期起,按所转入专业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民大教学〔2016〕54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中南民族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中南民族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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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用化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化学类 | 本科 |
2 | 民族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民族学类 | 本科 |
3 | 生物技术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4 | 电子信息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5 | 汉语言文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