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黑龙江高考文史类分六批次录取
文史类和理工类分六批次录取
我省录取批次划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2个高校梯度志愿。招飞高校,空飞和民飞各设1个高校志愿。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A段:重点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一般本科高校。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一般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4.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5.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公安高职(专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以及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5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投档(按照志愿顺序),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